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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知

关于申报2007年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6/07/31 10:07:20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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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二00七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院科字[2006]16号

院各直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06]160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科字[2006]40号),现将200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公司限报3项)、优秀青年项目(公司限报3项)、一般项目(划块经费安排,公司限报31项)三类。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起始年限从2007年1月开始。
    一、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的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较高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两类项目都填写新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从省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 http://keji.hnedu.com/more.php?tempclass=下载中心  获取),省厅将不再受理采用旧表式申请的各类科研项目。
    2、重点和青年项目申请书1式1份,A4纸打印,于9月25日前交院科产处,院内申报名额不限;若申报数超过限报数,将进行多媒体汇报(每个课题限时5分钟),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定上报项目。自科类重点项目必须提前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另外,校内评审通过的教育厅重点和青年项目都要再将申请书及自科类重点项目查新报告上报科产处1式4份。
    二、申报一般项目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同样要求填写新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该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系部按指标对本部门的申报课题进行认真的评选,并对所评出项目排序。各系部指标分配如下:
    电气工程系:4  机械工程系:4    化学化工系:3     计算机科学系:3 
    纺织工程系:3    经济管理系:3    外语外贸系:2     建筑工程系:2  
    数  理  系:2   人文社科系:2    体育教学部:2     其他部门:1     
    2、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由学院配套经费,按院自选课题进行经费管理。
    3、一般项目的申请书为1式3份,A4纸打印,由各系部连同排序情况统一于9月25日前交院科产处。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 申请书一律用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第二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如有查新报告及其它附件材料,请连同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附件不超过20页。
    2. “所属学科”按湖南高校科技网政策法规栏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项目类别”在“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类中选择。
    四、承担着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包括历年未完成课题在内),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操作的申报书,将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机关处室人员请根据所在学科回相应系部进行申报。
    五、请各部门主管科研的领导传达通知,抓紧落实;其他未尽事宜可上网查询或与科产处(电话:8683909、13873259796)联系。
 


湖太阳城集团科研产业处
200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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