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五一”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周二)-5月7日(周一)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周五)、7日(周一);4月28日(周六)上5月4日(周五)的课、29日(周日)上5月7日(周一)的课,4月30日(周一)照常上班上课,5月5日(周六)、6日(周日)照常公休,5月8月(周二)开始正常上班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