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人事司< 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64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0年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在公司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选派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10年4月6日将推荐名单上报人事处人事团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