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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申报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王家义 发布时间:2010/04/11 10:05:40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关于申报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各直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011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现将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公司限报4项)、优秀青年项目(公司限报4项)、一般项目(公司限报37项)三类。项目研究年限统一从2010年开始,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为23年。
一、二00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10人。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011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曾主持过优秀青年项目的不得再申报该类项目。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岁,曾主持过一般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5.重点和青年项目申请书11份,A4纸打印,由各教学院(部)统一于423前交学校科研处,校内申报名额不限;若申报数超过限报数,将进行多媒体汇报(每个课题限时5分钟),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上报项目。自科类重点项目必须提前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另外,校内评审通过的教育厅重点和青年项目都要再将申请书及自科类重点项目查新报告上报学校科研处14+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申报一般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该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教学院(部)按指标对本部门的申报课题进行认真的评选,并对所评出项目排序。各教学院(部)指标分配如下:
部门
定选
备选
部门
定选
备选
部门
定选
备选
电气信息学院
3
3
机械工程学院
3
2
化学化工学院
3
3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2
2
经济管理学院
2
2
理学院
1
2
建筑工程学院
1
2
纺织服装学院
1
2
设计艺术学院
1
2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1
1
体育教学部
1
1
人文学院
1
1
应用技术学院
1
1
工程训练中心
1
1
机关
1
1
 
2.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按学校自选课题进行经费管理。
3.一般项目的定选项目交申请书为12+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A4纸打印;备选项目交申请书11份,A4纸打印,由各教学院(部)统一423前交学校科研处,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上报项目。另外,校内评审通过的教育厅一般项目都要再将申请书上报学校科研处12+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各教学院(部)于423前提交材料的同时,须报送《2010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
      5.
明年该类项目指标分配额度的确定,将以今年各部门项目的立项通过率及各部门项目结题情况为依据。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第二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如有查新报告及其它附件材料,请连同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附件不超过20页。
2.“所属学科按湖南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项目类别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类中选择。各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请填写入“2010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四、承担着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包括历年未完成课题在内),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操作的申报书,将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附件中提供历年教育厅在研项目清单,请各申报部门及申请人自行超项审核)
五、请各部门主管科研的领导传达通知,抓紧落实;其他未尽事宜可上网查询或与科研处(电话:586839091363732985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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