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湖南省第五届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36号)要求,学校将组织第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董事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在职的学校领导和机关行政干部原则上不得参评,已获得前四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因校级教学名师奖三年评选一次,本次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可不受是否原校级教学名师的条件限制。
二、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须受聘本专业教授职务3年以上,坚持讲授基础课。其他条件按照《湖南省第五届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1)执行。参评教师须在学校课程教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须附证明材料)。
三、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参评的教师于4月10日前(星期一)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交教务处(联系人:谭龙华 联系电话:58683684),上述纸质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候选人的所有材料限装一袋,多余的材料不予受理。
原已向学校人事处报名的老师不需再到教务处报名。
教务处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