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厅在6月将进行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但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均要进行中期检查。2009年立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
二、项目结题要求
1、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项目结束时间为2010年12月的项目可在本次申报结题,项目结束时间在2010年以后的不能申请结题。
2、结题时需提供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题还必须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
3、结题报告与附件必须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4、重点和青年项目需提交附件的原件一份送教育厅核对(核对后返回项目负责人)。
5、未达到项目申请书承诺结题标准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于6月25日前将省教育厅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2、中期检查材料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一式两份,一般项目一式一份;结题材料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档,请发至kyc@hnie.edu.cn
3、重点和青年项目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的项目成果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发布,电子文档请发至kyc@hnie.edu.cn(邮件主题:***成果发布)
4、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下载地址:
http://218.75.242.253/keji/item.php?sort_id=00081
四、请各部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传达通知要求。
附件:1、2009年应结题项目表
2、2010年结题项目表
科研处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