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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的申报

作者:杨永和转发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0/06/18 16:51:56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集团各有关部门:
  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省评审委)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湖南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省评审委课题,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重点扶持优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发展;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重点扶持能直接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或为企事业单位发展服务的应用研究课题,支持理论工作者与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合作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横向课题;重点扶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社科工作者。对于过去没有立为省级以上项目而又确有较高质量及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通过统一组织的鉴定后可以确认为省评审委课题,着力推出代表湖南水平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省评审委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省评审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史学、军事学、管理学8个学科大类,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省评审委公布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省评审委课题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六、省评审委课题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著作0.8万元,论文或研究报告0.4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省评审委课题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确需适当延长的需向我办申请;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
  八、申报省评审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在研的省级项目(以结项题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将依规作相应处理。
  九、申报省评审委课题要按照新修订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5年之内不得申报省评审委课题。
  十、本年度对省评审委课题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评审。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千字。
  十一、获准立项的省评审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优秀者通过适当渠道进行推介,在下次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的政策。
  十二、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科研在线”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亦可从本页面“附件”处下载。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省评审委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十三、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10年9月27-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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