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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永和 发布时间:2011/02/25 11:31:27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确保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派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2. 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

2011年我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

 

二、   选派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

简章》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地方合作项目:全省高等院校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

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

3.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4.申请人员只能在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所

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任意申报一个,不得重复申报。

 

 

三、   申请方式

个人自行网上报名,纸质材料统一交给国际交流处。

 

四、申请材料

1.面上项目申请人员:非研究生类别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

份,研究生类别需一式三份;

2.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员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3.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员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

意见电子版给国际交流处。

4.纸质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均要求提供一套原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

1.面上项目:申请者需自行于2011220310

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按规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申报人员于310日前交国际交流处。

2.地方项目:申请者需自行于2011320410

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按规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申报人员于410日前交国际交流处。

 

六、评审、录取

1.面上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

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

2.地方合作项目:仍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结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于20117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联合专家组面试评审,最后确定录取人员。

 

联系人:郑怀湘 电话:58680172 13973259851

地址:湖太阳城集团国际交流处(北院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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