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及教育厅湘教通[2011]104号文件精神,就做好公司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2011年度各教学单位列入教师继续教育中访问学者项目的青年骨干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在国内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曾独立主持或参与支持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
2、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要求
1、2011年已申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中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学单位无须推荐。
2、申报人员名单请于2011年3月23日前通过OA发送至人事团队科。
集团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陈志斌
联系电话:58683613
人事处
2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