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152号)要求,现将公司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以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项目申报归口到相应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申报的材料。
3、学校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3日下午16:00以前各学院向科技处报送推荐人员名单、申请书1份(定选的一般项目可推迟到20号下午交4份)和汇总表(汇总表见相关附件)1份(含电子版) 。
(2)4月16日校内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PPT(主要汇报3个方面内容:项目研究意义、研究基础、研究内容。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3)4月20日下午17:00以前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交申请书4份和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科技处 ,申请书和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
4、推荐上报的自科类重点项目必须补充项目查新报告,否则形式审查直接不通过;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规范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10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教育厅在研、撤销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曾主持过教育厅该类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曾主持过教育厅该重点、青年及平台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曾主持过教育厅各类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3、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填写。
(2)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9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4)重点项目需查新报告,附件不得超过20页。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唐友良,58683909,hngcxykjc@yeah.net
附件1:2012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名额分配情况
附件2:2012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2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4: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6:《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
科技处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