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有关部门、个人: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课题指南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3、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资助额度与完成时限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五、课题申报
1、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不分配指标到具体单位,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筛选。
2、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5、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亦可从本页面“附件”处下载)。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8份,活页一式6份,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1袋,袋子的正面要贴上《申请书》的封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六、学校科技处受理申报的时间安排
1、2013年2月25日——26日,申报人提交正式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严格遵守此时间。
2、申报材料初审及组织专家诊断另行发布通知,请注意关注。
5、联系人:蔡毅 ,联系电话:0731-58683910,1346732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