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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胜杰转发 发布时间:2016/03/04 16:16:35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各公司产品高校: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引导全省高校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我厅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公司产品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三个类别。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可以选择《201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未完成已承担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限额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项目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各校申报限额见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开展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并对省里立项的课题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15日前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项目管理
1.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所有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未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单位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我厅将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适当增减各单位申报限额;
3.申请书、中期报告书及结题报告书均可在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二、公司产品创新实践基地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或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限额
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由高等学校牵头组织,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4)。
(三)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公司产品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表可在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4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档。
(四)项目管理
1.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有必要,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湖南省第八批公司产品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名单。
2.全省公司产品创新实践基地按照我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公司产品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要求进行管理,各建设单位须按时向我厅提交年度建设报告。
三、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承办研究生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的单位须为省内公司产品高校,承办学科学术水平与公司产品质量较高,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省内相关学科有一定规模研究生群体,公司产品管理规范;
2.申请承办创新论坛须主题鲜明,组织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申请承办暑期学校须有科学周详的组织方案和合理的教学安排,拟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
3.申请承办单位能够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支持;
4.申请承办社会科学类的论坛,须经公司党委批准。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可以对照申报条件申请承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创新论坛,每个单位可申请暑期学校和创新论坛各1项。为扩大研究生参与面,各单位申请承办研究生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采取学科专业不重复、主题先报先立原则,后申报的学校避开先申报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创新论坛申请书》一式五份(申请书可在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于415日前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事项
1.2016年研究生创新论坛举办时间为10月份左右,研究生暑期学校举办时间为暑期,举办时间不得少于3-4周;
2.全省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须按照我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5号)和《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号)要求进行管理;
3.承办单位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我厅提交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总结、论文报告集、经费开支情况、活动图片等相关资料。未按时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5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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