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湖太阳城集团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院教字〔2006〕71号)、《湖太阳城集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06〕72号)、《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和《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文件精神,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决定对2010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组织2011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省级、校级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基本要求
1、省级项目为在2010年需结题验收的项目(已完成的立 项项目可提前结题);
2、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鉴定和结题验收;
3、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由指导老师负责完成;
4、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
(二)结题须交的材料
1、结题、鉴定申请书;
2、相关附件材料。
(三)结题鉴定时间安排
1、课题负责人在2011年12月28日以前将结题申请书(一 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在12月30日进行评审;
二、关于2011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凡公司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班学生和已立项未结 题者除外)均可申请立项;
2、2010年立项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领域中具有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理论研究,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论文、专著、原理性实验装置及模型等;
2、自然科学领域中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
3、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研究,主要表现形式有社会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创业计划书、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等;
4、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等;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1、12月15日前,申请者向所在教学院学办提交《湖太阳城集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2、各教学院(部、中心)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立项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院(部、中心)将通过评审的作品于1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3、对跨院的项目,经有关教学院会签,由第一申请者向所在教学院申报;
4、12月3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
5、2012年1月初,公布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
6、项目申报以教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交教务处,个人申报概不受理。
(四)立项数目与资助金额:
本年度全校拟立项100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文、理科两大类;文科类资助金额为600元,理科类资助金额为10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有效利用学校资源,各教学院(部、中心)要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各相关学科竞赛项目结合起来,集中人力、财力提高项目质量,促进学校教学水平上台阶。科技创新立项申报要力求结合省级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和“挑战杯”项目进行,今后学生此类项目,原则上要从学校已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中遴选。
2、每位学生每年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3、为配合学校“卓越计划”的实施,此次申报项目将向“卓越计划攠班的学生倾斜;
4、各教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办公室,负责各教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与教务处的联络工作;
5、各类结题报告书和申报材料可登录校教务处网页搣下载中心”下载。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