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557号)精神,为做好公司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严格控制申报总量,做到申报人数不能超过空缺岗位数,岗位已满暂停申报”的要求,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1年公司只推荐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全省统一评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下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暂缓申报。
二、相关政策
1、根据教育部〔2005〕1号文件精神,对评聘高教系列教授、副教授,要特别注重其教学质量,对教学质量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按湘人发〔2001〕6号文件规定,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取得湖南省人事厅颁发的《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合格证》。
3、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外语水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精神执行。
5、根据湘人发〔1999〕25号文件关于《湖南省违纪违法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在职称评审中,如有为他人出示假证明,或提供假论文、假教案等相关材料;在《送审材料审校责任卡》上为申报人虚假材料签字、出证明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处,即使当事人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参评(参考)条件,两年内不允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关于参评论文、学历、资格等要求按照《湖太阳城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办法》执行。学校在核定教学条件、科研条件时,在审核中如有争议,以教务处、科技处认定为准。
8、按湘人发〔1997〕40号文件规定,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中,所在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填写由上级职改部门统一印发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核责任卡》,以示对其提供材料负责。
9、关于资格审查、评审费,按湘价费〔2003〕74号文件规定,高级为420元,学校推荐通过后由人事处代收代交;报名时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10、教学工作量的定额标准:申报教授职称,五年内累计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1200学时(年均240学时);申报副教授职称,五年内累计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900学时(年均180学时);申报讲师职称,四年内累计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480学时(年均120学时)。担任教学院(部、中心)领导职务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
11、涉及时间计算问题,如任职年限、资历等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由《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打印“×××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及材料目录。两部分材料的内容和排列顺序分别为: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16 kA4纸双面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聘任书》到人事处办理);
4、高校教团队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译文译著的,要按照湘职改字【1996】4号文件要求提交译文译著原件和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或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
7、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申报中级职务通过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的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称的提供2006-2010五个年度的考核表各1份(原件)。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每项内容必须有2个证明人签字,否则无效);
10、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不装订,16k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述职评议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
5、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的课题材料;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专著、论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不装订);
7、可以证明个人业绩、学术水平的其它有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师的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不装订);
9、公司产品工作考核表(不装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三)材料整理及要求
1、填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均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送审材料一律由本人自留底稿;
4、所有送审材料都装入送审资料袋内,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列出送审材料目录;
5、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6、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
四、组织领导
集团职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校职改办负责具体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材料整理、审核、上报;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参评人员的推荐;各教学单位(部、中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高级参评人员的排名。
五、推荐程序
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推荐程序为:
1、组织学习有关职称文件、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评审推荐条件、推荐会议纪律等。
2、参评人员述职。申报人员(含平转人员)就工作业绩、履职情况和工作中的贡献和创新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5分钟。
3、专家审阅材料。评审委员会对本学科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全面审阅,并做好记录。
4、推荐委员会评议。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对参评对象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状况、成果业绩逐一进行评议。评议情况由校职改办做好详细的记录。
5、推荐委员会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投票表决,推荐委员会必须有超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才能进行评审,申报人须得到超过出席成员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方可通过。
6、宣布评审结果。推荐委员会主任宣布评审结果。
7、评审结果公示。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至七天。
五、评审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准确、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拒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各部门和参评对象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表格和组织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将参评人员材料送校职改办。
3、参评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到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安排见附表,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栏内下载,用A4纸打印,用统一的字体、字号、指定的封面纸张制作封面,按要求装订成册,同时需交纳二寸免冠照片2张(评审材料中凡需贴照片地方自贴)。
六、工作进程(见附件)
七、说明
1、请各单位按上述时间组织好各项工作,如以上安排有变动,另行通知。
2、请参评对象严格按指定时间和要求送审、上报材料,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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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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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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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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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对照学校政策申报参评资格条件,办理报名参评手续,提交参评对象情况简表、申报材料目录及佐证材料目录(地点:F-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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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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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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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汇总申报人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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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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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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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召开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地点:E-125)
下午:公布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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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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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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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完成具备参评资格申报人员的差额推荐和排名工作,21日17:30报校职改办,并抽签确定述职排名顺序。(地点:F-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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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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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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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对象情况简表及材料原件集中审核(地点:F-119、教务处办公室、科研处办公室、高教办公室、学生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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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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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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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对参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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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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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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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推荐参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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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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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至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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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推荐人员整理材料交职改办
2、整理、复核报送材料
3、被推荐人员参评材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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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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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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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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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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